当涂县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汇香郡花园项目位于当涂县釜山路以北、东营北路以西。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0272m2,规划共建设23栋住宅楼、2栋商业用房、1栋幼儿园,辅助工程有地下各种设备用房、人防用房、地下车库等,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地下车库排风系统和垃圾箱等,总建筑面积约125500m2。2013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当涂县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汇香郡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12月19日通过当涂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本次验收范围为已竣工的1#~14#住宅楼、21#~23#住宅楼、24#幼儿园、25#、26#商业用房及该部分的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3426m2。总户数606户,其中住宅户数588户,商业用户18户。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当涂县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汇香郡花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金汇香郡花园项目
建设单位:当涂县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6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邬晓旭
联系电话:0555-6740832
2018年5月13日
附件1:检测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